据明星经纪公司曝,随着冯小刚导演的作品《我不是潘金莲》各种电影节中都拿到的了很多奖,以及最近在亚洲国际电影节拿下3项大奖,名声大噪的同时更是引来了一场纠纷不小的官司。原告一方状告冯小刚以及该部电影的原著作者刘震云侵犯了潘金莲后代的名誉,原告为一名叫潘金莲的59岁女人,现在已经瘫痪在床多年,不能写字说话,只能根据别人写的字用摇头或者点头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就是这样不能很准确的表达自己观点的被告被所谓的全过潘氏宗亲会的带头人引导成为原告。被告冯小刚一方则称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指的是历史人物,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物。此次法庭的并没有得出任何结果,预计会在4月9日宣判结果。

此次事件毫无疑问的霸占各大娱乐的头条,但是这次的官司却让人感觉“师出无名”,第一点:因为原告陈词中所得时现实生活中已经59岁的潘金莲是历史人物潘金莲的后代,但是中国自古就是子女从父系之姓,潘金莲并没有后代。第二点:潘金莲的名字在施耐庵写《水浒传》的时候创造出来的名字,并不是冯小刚创造出来的。潘金莲被定义为不正经的女人是早就有的定论,这也不是冯小刚创造的。要状告侵犯姓名权,施耐庵想必更有权力吧。第三点:原告说因为被告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导致现实生活中的人名誉、生活以及各种行为受限。那在冯小刚的电影没有开拍之前,不是照样活在全天下人的悠悠众口中,为什么不去告天下人,或者说去告施耐庵也可以,因为他才是整件事情的源头。
此次潘氏官司的事件让人感觉有点无稽之谈,这是历史留下来的原因,所有的口中所指的是历史人物,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一个潘氏姓人,为什么要把这盆没有来由的水往自己身上面泼。只是你们自己这样想而已。也希望这件事情快点结束,别把事情正的那么大,动辄就是如果官司输了,就是艺术输了。小编小说与艺术有什么是,潘金莲什么时候成艺术了。上海明星经纪公司希望潘氏姓人理智一点,所有口中的潘金莲指的都是历史人物,并不是现实生活中姓潘的人,别多情。